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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院感控耗材産品

四環紫外線強度指示卡

詳情描述:    


【産品說明】

  本品中間部位為(wèi)光敏藥膜,兩側為(wèi)70µW/cm2和(hé)90µW/cm2的(de)标準色塊。當光敏藥膜受到紫外線照射後,随紫外線照射強度的(de)高(gāo)低(dī),産生不同深淺程度的(de)顔色變化,用于監測紫外線燈的(de)照射強度。

【使用範圍】

  用于各型殺菌紫外線燈輻射照度的(de)監測。

【使用方法】

  測定時,打開紫外線燈管50min,待其穩定後,将指示卡置于距紫外線燈管下方垂直1m中央處,将有(yǒu)圖案一(yī)面朝向燈管,照射1min。紫外線燈照射後,圖案中的(de)紫外線感光色塊由乳白色變成深淺程度不同紫紅(hóng)色。将其與标準色塊相比,即可(kě)測知紫外線燈輻射照強度是否達到使用要求。新的(de)紫外線燈管測試輻射強度≥90µW/cm2為(wèi)合格。使用中的(de)舊(jiù)燈管,輻照強度值≥70µW/cm2時,可(kě)繼續使用,輻照強度值<70µW/cm2時,應更換成新燈管。

【注意事項】

1、指示卡照射後應在監測當時觀察顔色變化情況,随後感光紙色塊将會逐漸變色,且退色後的(de)指示卡不得重複使用。

2、開啟包裝後,未用完的(de)指示卡應用黑紙包裝後再與塑料膜接觸。防止指示卡與化學(xué)物質和(hé)塑料膜直接接觸。

3、指示威者卡的(de)性能易受光線、濕度和(hé)溫度的(de)影響,應置于避光、幹燥、通風良好的(de)庫房內(nèi),室溫下存放,不得與化學(xué)品貯存同一(yī)環境內(nèi)。

4、有(yǒu)效期24個月。